锦州市获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46项
2016-8-11
来源:学会部
点击数: 42692          作者:李卓
  • 日前,辽宁省科协、辽宁省人社厅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并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结果公示。

    在此次评选工作中,辽宁省科协、辽宁省人社厅组织成立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经各市科协及省级学会严格初审、初评、推荐并通过成果奖管理系统申报的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进行评审。辽宁省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申报单位初审、初评结果,将申报的学术成果按照学科分类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复评、终评。

    锦州市经市科协、锦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基层申报的学术成果进行初审、初评,向省评委会推荐参评学术成果87项,经省评委会评审,锦州市共获得学术成果奖46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34项。获奖率位居全省各市前列(省平均获奖率34.82%,我市获奖率52.87%),为锦州市科技工作者争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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