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锦州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3-13
来源:学会部
点击数: 57300          作者:学会部
  •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以下简称“讲、比”)活动,促进企事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根据省科协、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和省中小企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三级联创“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竞赛的通知》(辽科协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决定在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2018年锦州市“讲、比”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企事业单位于2017年10月份以来组织开展“讲、比”活动的项目。
    二、立项条件
    1.围绕制约企业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瓶颈问题开展技术攻关,突破技术难点和关键环节,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项目。
    2.在新产品开发、设计、改进、节能减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技术攻关项目。
    3.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先进材料、先进工艺,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4.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引进技术消化创新的项目。
    5.在较大工程建设、设备研制中合理采用新技术、工艺和方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项目。
    6.在推动企事业技术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其它方面的项目。
    符合上述条件项目之一者,均可列为“讲、比”项目。曾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三、组织实施
    市科协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和市国资委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市科协等部门将根据省科协、中国科协分配的评奖指标情况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或国家级评奖。市科协等部门将于2018年评选2017-2018锦州市“讲、比”活动优秀创新团队、创新标兵和优秀组织者奖项。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根据立项条件确定项目,填写《锦州市“讲、比”活动项目立项表》(见附件)纸质一式2份并报电子版。各企事业单位也应行文(相关立项文件)发至二级单位。通知及附件电子版下载: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www.jzast.org.cn
    2.原则上没有向市科协申报的项目或没有本企事业单位有关开展“讲、比”活动文件的,不列入省市“讲、比”活动先进评选表彰范围。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之前。
    附件:锦州市“讲、比”活动立项表
    联系人:李卓 佟宏彦
    电 话:3126097
    E-mail: jzxhb@163.com
    地 址: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市科协三楼319室)
    邮 编:121000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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