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锦州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考核结果的通知
(锦科协发[2017]23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30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牢记使命责任,创新报国;进一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更加重视科技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科技工作者、尊重科技工作者,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国科协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厅字〔2017〕21号)以及《辽宁省科协 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辽科协发〔2017〕10号)精神,结合锦州实际情况,市科协、市科技局发动全市各级科协组织、科技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实际行动共同庆祝科技工作者自己的节日。在本次活动中,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真正感受到了“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节日氛围。
经考核,市科协决定授予锦州市脑血管疾病防治协会等8家基层单位为锦州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附件: 锦州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锦州市科协技术协会
2017年7月10日
锦州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
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锦州市脑血管疾病防治协会
锦州市畜牧兽医学会
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协
中石油锦州石化公司科协
锦州医科大学科协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科协
黑山县科协
义县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