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锦州青年科技奖和首届锦州十大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4-10
来源:未知
点击数: 53671          作者:未知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科协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中共锦州市委办公室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锦州之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锦委办发[2018]152号)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充分调动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组织开展第七届锦州青年科技奖和首届锦州十大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锦州青年科技奖和锦州十大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认真做好候选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年龄资格
    申报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
    以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企事业单位为推荐单位,同一法人单位可推荐1-2名。
    三、评选名额
    第七届锦州青年科技奖30名,首届锦州十大青年科技英才10名。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者需经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科协初评后由县(市)区科协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2. 请推荐单位报送推荐评选工作报告1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纸质版第七届锦州青年科技奖申报表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申报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4.被推荐候选人人选的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装订在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
    5.被推荐候选人人选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并列出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重要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加盖财务公章)、发表重要论文(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刊期和被引用情况)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同时,必须报送重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1份。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文件及《申报表》下载:www.jzast.org.cn
    联系人:李卓  佟宏彦    电  话:3126097
    地  址: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319室(市科协学会部)
    邮  编:121000    信  箱:jzxhb@163.com

    附件:

    1.锦州市青年科技奖和锦州十大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第七届锦州青年科技奖申报表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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